香港公司稅務指南

香港公司稅務指南
1.剛成立公司後,何時才須要報稅?
答: 每間有限公司約成立後十八個月後,會收到香港稅務局發出的利得稅報稅表。除非得到稅務局同意延期,否則收到稅表後三個月便要報稅。若沒有在指定期限滿前提交報稅表,便屬違法,並會受到懲罰。新成立公司第一份財務報表可選擇有18個月的財政年度,以後便以每12個月的財政年度,且選擇的財政年度的日期不能超過18個月。一般的法定埋數年度為3月31日,很少選擇在12月31日(一般回國投資用途的香港公司為與國內的財政年度相互銜接多選擇以12月31日為埋數基準日期)。
2. 逾期繳稅,有何罰款?
答: 如在限期前未能繳納稅款,初步附加費為稅款5%;限期後六個月仍未繳清,則欠款額加10%附加費(包括初步附加費5%);最高刑罰,香港稅務局可從區域法院進行民事起訴。
3. 何時繳納稅款?
答: 當報稅表呈交到稅務局,評稅主任裁定所需繳交的稅款後,會發出一份繳稅通知書,公司需按照指定日期繳稅。
4. 如何報稅?
答: 有限公司的會計帳目必需經由一位執業會計師審核後,連同審核報告及利得稅報稅表一併呈交,如需向海外利得評審組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請,應當同時將提交海外利得申請在核數師報告中一同反映出來。
5. 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有什麼區別?
答:香港利得稅稅率不同:無限公司稅率為15% 有限公司稅率為16.5%
年審年報不同:有限公司必須做年審年報,無限公司只要做年審就可以了,也就是說無限公司只要到稅局做商業登記證的更新,就不必到公司註冊處做年報了。
6. 什麼情況才須納稅?
答: 當有限公司在營運下產生利潤,而該利潤是由香港境內發生,就需要納稅。
7.報稅有哪些模式?
答:在香港, 處理報稅大約有三種情況:
1、零報稅——適合沒有經營的公司;
2、做賬後直接報稅——適合有經營的無限公司;
3、做賬、核數後才能報稅——適合有經營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