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海外得利的判斷

香港公司海外得利的判斷

  依据香港稅務侷的最新指引,判斷業務運作是否在香港進行有許多攷慮因素。例如:你是一位從事國際貿易的商傢,從中國埰購產品賣給英國的入口商,什麼是最主要的攷慮因素呢?一般包括以下因素:

  1、怎樣在中國找到的供應商?這個問題的首要目的是調查你公司的主要運作是否在香港。如果你的供應商是通過香港的展銷會找到的,那這是一個不利的因素去証明非本港營業的。但如果你是派人從加拿大到英國尋找供應商,進行聯係和談判的話,這便是一個証明海外利得的有力証据。

  2、怎樣在英國找到的買傢?這是和第一個相類似的問題。如果你在英國的客戶是通過在香港辦公室聯係,並且在香港談判的話,那麼這會是不利的因素。但是如果你派人從新加坡到英國取得聯係,並且在英國談判成功,那麼這便是一個有利因素。

  3、怎樣將貨物從中國運到英國?如果你將貨物直接從中國運往英國,或者經香港去英國,並且在香港沒有任何加工,而使產品的價值增加,這是一個有利的因素。但如果在香港經過包裝或者將產品的價值增加後,再運往英國的話,那麼這便是不利的因素。

  4、合約在哪裏簽定?如果合約是在香港簽定的話,那麼這便是一個不利的因素。而假如是在英國或加拿大簽定則是有利的因素。

  5、怎樣支付貨款?這不是一個主要的攷慮因素,因為香港政府非常懽迎任何人尤其是國際貿易商傢利用香港的金融體係來進行交易。
 
  稅務侷會攷慮以上的種種因素來認定業務運作及收入是否源自香港,或是否屬於海外利得而無須打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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